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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热解毒口服液(江小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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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产地

生产厂家: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

包装规格:10ml*9支

包装单位:盒

件装量:84

中包装:1

效期:2025-12-31
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Z4202187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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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生产厂家: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

    包装单位:盒

    药品规格:10ml*9支

   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2021874

    件 装 量:84

  • 【药品名称】

    商品名称:清热解毒口服液

    通用名称:清热解毒口服液

    【规格】10ml*9支

    【主要成份】石膏,知母,金银花,连翘,黄芩,板蓝根,龙胆,甜地丁,玄参,地黄,麦冬。

    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太福清热解毒口服液清热解毒,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,烦燥口渴,咽喉疼痛等症,流感,上吸道感染见上述症候者。

    【用法用量】口服。一次10~20毫升,一日3次,儿童酌减;或遵医嘱。

    【禁忌】孕妇忌服。

    【注意事项】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不宜在服清热解毒口服液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。4.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.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6.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7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 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  【生产厂家】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

   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4202187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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