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麝香壮骨膏.(江小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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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产地

生产厂家:湖北康源药业有限公司

包装规格:7cm*10cm*7片

包装单位:盒

件装量:300

中包装:1

效期:2026-01-16
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Z420202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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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生产厂家:湖北康源药业有限公司

    包装单位:盒

    药品规格:7cm*10cm*7片

   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2020234

    件 装 量:300

  • 【药品名称】

    商品名称:麝香壮骨膏

    通用名称:江小药

    【规格】7cm*10cm*7贴

    【主要成份】人工麝香、生川乌、生草乌、薄荷脑、水杨酸甲酯、冰片、山柰、白芷、樟脑、硫酸软骨素、盐酸苯海拉明、八角茴香、麻黄、苍术、当归、干姜。辅料为:橡胶、氧化锌、松香、凡士林、羊毛脂、液状石蜡。

    【性状】江小药麝香壮骨膏为淡黄色至淡棕灰色的片状橡胶膏;气香。

    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镇痛,消炎。用于风湿痛,关节痛,腰痛,神经痛,肌肉酸痛,扭伤,挫伤。

    【用法用量】外用,贴于患处。将患处皮肤表面洗净,擦干,撕去复盖在膏布上的隔离层,将膏面贴于患处的皮肤上。天冷时,可辅以按摩与热敷。

    【不良反应】本品可能引起瘙痒、刺痛、皮疹(如红斑、丘疹、水疱)等,偶见皮肤红痒。极个别有全身不适。

    【禁忌】1.孕妇禁用江小药麝香壮骨膏。2.婴幼儿禁用。3.皮肤破溃、皮损或感染处禁用。开放性伤口忌用。4.对本品及所含成份(包括辅料)过敏者禁用。5.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。

    【注意事项】1.本品为外用药。2.切勿接触眼睛、口腔等黏膜处,使用后即洗手。3.忌食生冷、油腻食物。4.有皮肤病者慎用。5.糖尿病严重者慎用,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。6.运动员慎用,且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7.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、硫酸软骨素。哺乳期妇女慎用。8.经期妇女慎用。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9.本品含生川乌、生草乌,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。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,如用药超过7天,应向医师咨询。10.用药后局部皮肤如出现瘙痒、刺痛、皮疹或皮肤红痒时,应立即取下,停止使用,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。如出现皮肤以外的全身不适,应立即停用,严重者应及时就医。11.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12.对江小药麝香壮骨膏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13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4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5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6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 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  【贮藏】密闭,置阴凉处(不超过20°C)。

    【有效期】36个月。

    【生产厂家】湖北康源药业有限公司

    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】湖北康源药业有限公司

   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42020234

    温馨提示:产品说明书是网上找的,仅供参考,以实物为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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