麝香追风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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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乙类
原产地:湖南金寿制药有限公司
生产厂家:湖南金寿制药有限公司
包装规格:7*10cm*10片
包装单位:盒
件装量:400
中包装:1
效期:2027-02-28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Z43020355
生产厂家:湖南金寿制药有限公司
包装单位:盒
药品规格:7*10cm*10片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3020355
件 装 量:400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麝香追风膏
商品名称:麝香追风膏
【主要成份】 人工麝香、独活、香加皮、海风藤、苏木、海桶皮、延胡索、生川乌、生草乌、威灵仙、血竭、木香、乳香、没药、乌药、红花、当归、熟地黄、地黄、麻黄、牛膝、薄荷脑、冰片、樟脑、桉油、肉桂油、丁香罗勒油、水杨酸甲酯。辅料为天然橡胶、松香、氧化锌、凡士林、羊毛脂。
【性 状】 本品为淡黄棕色至棕色的片状橡胶膏;气芳香。
【适应症/功能主治】 祛风散寒,活血止痛。用于风湿痛、关节痛、筋骨痛、神经痛、腰背酸痛、四肢麻木、扭伤、挫伤。
【规格型号】7*10cm*10片*20合
【用法用量】 外用,贴于患处。
【不良反应】 偶见过敏反应。
【禁 忌】 孕妇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 1.本品为外用药,禁止内服。 2.忌食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3.皮肤破溃处禁用。 4.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 5.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,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,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。 6.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,或出现局部红肿、疼痛、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。 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 藏】 密封,置阴凉处。
【包 装】 7cm*10cm*10s/盒。
【有 效 期】 30 月
【批准文号】 国药准字Z43020355
【生产企业】 湖南金寿制药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