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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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乙类
原产地: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(杨森)
生产厂家: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
包装规格:100ml(儿童)
包装单位:瓶
件装量:100
中包装:1
效期:2026-04-30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H19990006
生产厂家: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
包装单位:瓶
药品规格:100ml(儿童)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19990006
件 装 量:100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
商品名称: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(泰诺林)
拼音全码:DuiYiXianAnJiFenKouFuHunXuanYe(TaiNuoLin)
【主要成份】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酸32毫克,辅料为高果糖浆、丙二醇、甘油、山梨醇溶液,纯水、黄原胶,微晶纤维素,羧甲基纤维素钠,枸缘酸,苯甲酸钠,对羟基苯甲酸丁酯,使用红色素和食用香精。
【性 状】 本品为红色混悬液,味甜,水果香味。
【适应症/功能主治】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,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、关节痛、偏头痛、牙痛、肌肉痛、神经痛。
【规格型号】 100ml
【用法用量】 口服,用量杯量取,用后请洗净量杯。用量见下表: 年龄(岁)体重(公斤)一次用量(毫升) 1~3 12~15 3 4~6 16~21 5 7~9 22~27 8 10~12 28~32 10 一日次数:若持续发热或疼痛,可间隔4~6小时重复用药1次,24小时不超过4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 偶见皮疹、荨麻疹、药热及粒细胞减少。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。
【禁 忌】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 1.本品为对症治疗药,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,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,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2.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 3.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。 4.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(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)。 5.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 6.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 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0.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。 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儿童用药】 尚不明确。
【老年患者用药】 尚不明确。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 尚不明确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 1.应用巴比妥类(如苯巴比妥)或解痉药(如颠茄)的患者,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。 2.本品与氯霉素同服,可增强后者的毒性。 3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过量】 尚不明确。
【药理毒理】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,具有解热镇痛作用。
【药代动力学】 尚不明确。
【贮 藏】 遮光,密闭,在阴凉处
【包 装】 100ml/瓶。
【有 效 期】 36 月
【执行标准】 WS-42(X-42)-99(2)
【批准文号】 国药准字H19990006
【生产企业】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