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开灵颗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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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产地: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
生产厂家: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
包装规格:10g*10袋
包装单位:包
件装量:100
中包装:1
效期:2026-10-31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Z10950088
生产厂家: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
包装单位:包
药品规格:10g*10袋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10950088
件 装 量:100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清开灵颗粒
商品名称:清开灵颗粒(白云山)
拼音全码:QingKaiLingKeLi(BaiYunShan)
【主要成份】 胆酸、珍珠母、猪去氧胆酸、栀子、水牛角、板蓝根、黄芩苷、金银花。辅料为蔗糖、倍他环糊精。
【性 状】 本品为浅黄色或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;味甜、微苦。
【适应症/功能主治】 清热解毒,镇静安神。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,烦躁不安,咽喉肿痛:及上呼吸道感染、病毒性感冒、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。
【规格型号】 10g*10袋
【用法用量】 口服,一次1~2袋,一日2~3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 尚不明确。
【禁 忌】 孕妇禁用;糖尿病患者禁服。
【注意事项】 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。 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头痛,鼻塞,流清涕,喉痒咳嗽。 4.高血压、心脏病患者慎服;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服。 5.患有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。 6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7.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 藏】 密封。
【包 装】 10g*10袋/包。
【有 效 期】 24 月
【执行标准】 《中国药典》2010年版第二增补本
【批准文号】 国药准字Z10950088
【生产企业】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