咳特灵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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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产地: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
生产厂家: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
包装规格:100s
包装单位:瓶
件装量:480
中包装:1
效期:2027-03-06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Z44021416
生产厂家: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
包装单位:瓶
药品规格:100s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4021416
件 装 量:480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咳特灵片
商品名称:咳特灵片(罗浮山国药)
拼音全码:KeTeLingPian(LuoFuShanGuoYao)
【主要成份】 小叶榕干浸膏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。辅料为糊精、羧甲基淀粉钠、硬脂酸镁。
【性 状】 本品为黄色的薄膜衣片,除去包衣后,呈红棕色;味微苦。
【适应症/功能主治】 镇咳,祛痰,平喘,消炎。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。
【规格型号】 100s
【用法用量】 口服,一次3片,一日2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 可见困倦、嗜睡、口渴、虚弱感。
【禁 忌】 孕妇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 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.有支气管扩张、肺脓疡、肺心病、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。 4.该药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。膀胱颈梗阻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青光眼、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;哺乳期妇女慎用;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 5.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 6.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,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7.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.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0.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 藏】 密封。
【包 装】 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包装,每瓶100片。
【有 效 期】 36 月
【执行标准】 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四册
【批准文号】 国药准字Z44021416
【生产企业】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