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儿咳喘灵颗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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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乙类 追溯码
原产地:黄石燕舞药业有限公司
生产厂家:黄石燕舞药业有限公司
包装规格:2g*15袋
包装单位:盒
件装量:200
中包装:1
效期:2027-11-30
批准文号/注册证号/备案证号/标准号: 国药准字Z42020191
医保编码: ZA06CAX0434010201899
生产厂家:黄石燕舞药业有限公司
包装单位:盒
药品规格:2g*15袋
批准文号/注册证号/备案证号/标准号:国药准字Z42020191
件 装 量:200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小儿咳喘灵颗粒
商品名称:小儿咳喘灵颗粒(燕舞)
拼音全码:XiaoErKeChuanLingKeLi(YanWu)
【主要成份】 麻黄、金银花、苦杏仁、板兰根、石膏、甘草、瓜蒌。辅料为蔗糖、糊精。
【性 状】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;味甜,微苦、辛。
【适应症/功能主治】 宣肺、清热,止咳、祛痰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等。
【规格型号】 2g*15袋
【用法用量】 开水冲服,2岁以内一次1g,3至4岁一次1.5g,5至7岁一次2g。一日3~4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 尚不明确。
【禁 忌】 尚不明确。
【注意事项】 1.忌食生冷辛辣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.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。 4.高血压、心脏病患儿慎用。脾虚易腹泻者,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5.本品是以清宣肺热、止咳平喘为主,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,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,若见高热痰多,气促鼻翼煽动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。 6.咳嗽久治不愈,或频咳伴吐,则应去医院就诊。 7.发热体温超过38.5摄氏度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 8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10.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1.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。 12.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3.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14.运动员慎用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 藏】 密封。
【包 装】 复合膜包装,每盒装15袋。
【有 效 期】 24 月
【执行标准】 WS3-B-0688-91
【批准文号】 国药准字Z42020191
【生产企业】 黄石燕舞药业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