盐酸洛哌丁胺胶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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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乙类
原产地: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国控滇虹
生产厂家: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
包装规格:2mg*6s
包装单位:盒
件装量:600
中包装:1
效期:2027-05-31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H10910085
生产厂家: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
包装单位:盒
药品规格:2mg*6s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10910085
件 装 量:600
【产品名称】盐酸洛哌丁胺胶囊
【商品名/商标】
【规格】2mg*6粒
【主要成份】盐酸洛哌丁胺。
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
【用法用量】适用于成人和五岁以上儿童。1.急性腹泻:起始剂量,成人为2粒,5岁以上的儿童为1粒,以后每次不成形便后1粒。2.慢性腹泻:起始剂量,成人为2粒,5岁以上的儿童为1粒,以后可调节每日剂量至维持在一日1~2次正常大便。一般维持剂量一日1~6粒。3.每日最大剂量:成人不超过8粒,儿童不超过3粒/20kg体重。
【不良反应】若严格遵循推荐的剂量并注意禁忌症,长期使用无明显不良反应。 有过敏反应(包括皮疹)、胃肠不适、恶心呕吐、便秘、倦怠、头晕、口干等不良反应报道,但通常不易与腹泻伴有的症状区别。
【禁忌】禁用于2岁以下的儿童。洛哌丁胺胶囊不宜用于5岁以下的儿童。为对症治疗药品,对引起腹泻的病因的治疗仍是需要的。不能用于伴有高热和脓血便的急性细菌性痢疾的基本治疗。禁用于急性溃疡性结肠炎及广谱抗菌素引起的伪膜性肠炎的病人。
【注意事项】1.腹泻患者,尤其是儿童,经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丧失,补充水和电解质是最重要的治疗措施,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。2.对于急性腹泻,如服用本品48小时后,临床症状无改善,应停用本品,建议咨询医生。3.肝功能障碍患者可能导致药物相对过量,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中毒反应症状。 虽然洛哌丁胺无致畸作用和胚胎毒性,但孕妇使用仍应权衡治疗作用和可能潜在的危害,尤其在妊娠前三个月内。偶有洛哌丁胺分泌于母乳的报道,虽然其在母乳中含量很低,但哺乳妇女也应注意避免使用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生产厂家】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1091008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