酮康唑乳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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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乙类
原产地: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
生产厂家: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
包装规格:15g
包装单位:支
件装量:420
中包装:1
效期:2027-05-31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H20043171
生产厂家: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
包装单位:支
药品规格:15g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043171
件 装 量:420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酮康唑乳膏
商品名称:酮康唑乳膏(金达克宁)
英文名称:Ketoconazole Cream
拼音全码:TongKangZuoRuGao(JinDaKeNing)
【主要成份】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酮康唑20毫克。辅料为:丙二醇、十四酸异丙酯、十六醇、十八醇、失水山梨醇单硬脂酸酯、聚山梨酯60、聚山梨酯80、无水亚硫酸钠和纯化水。
【性 状】 本品为乳白色或微红色乳膏。
【适应症/功能主治】 用于手癣、足癣、体癣、股癣、花斑癣以及皮肤念珠菌病。
【规格型号】 15g
【用法用量】 局部外用,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,每日1~2次。 用药后虽可很快见效,但为减少复发,体癣、股癣、花斑癣以及皮肤念珠菌病,应连续治疗2~4周;手足癣连续使用4~6周。
【不良反应】 可见刺痛或其他局部刺激症状,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。罕见病例中可出现过敏反应,如灼烧感、皮肤刺激、局部湿疹。极罕见病例中可出现过敏反应、皮疹、荨麻疹、瘙痒、皮肤红肿和其他局部皮肤反应。
【禁 忌】 对酮康唑、咪唑类药物或亚硫酸盐过敏者禁用,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 1.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(如口、鼻等)。 2.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、红肿等情况应停药,并将局部药物洗净,必要时向医师咨询。 3.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。 4.不宜大面积使用。 5.股癣患者,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,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。 6.足癣患者,浴后将皮肤揩干,特别趾间。宜穿棉纱袜,每天更换。鞋应透气,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、足、袜和鞋中,每日1次或2次。 7.为减少复发,对体癣、股癣、花斑癣,疗程至少需要2-4周。 8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 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10.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。 11.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14.过度频繁使用可引起灼烧感、红肿、停药以使之消退。 15.本品意外服用无害,但基于安全考虑应咨询医生。 16.为防止因长时间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停药后出现反跳现象,建议在早晨持续小剂量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,晚上使用酮康唑乳膏,随后需要2-3周以上时间,逐渐停止类固醇的治疗。
【儿童用药】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【老年患者用药】 尚未明确。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时,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。
【药物过量】 尚未明确。
【药理毒理】 酮康唑为抗真菌药,对皮肤癣菌如毛发癣菌属、表皮癣菌属、小孢子菌属及酵母菌如念珠菌具有抑制作用。局部外用几乎不经皮肤吸收。
【药代动力学】 尚未明确。
【贮 藏】 密封,在凉暗处保存。
【包 装】 铝管包装,15克/支
【有 效 期】 36 月
【执行标准】 《中国药典》2010年版二部
【批准文号】 国药准字H20043171
【生产企业】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