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力枇杷露
会员价: 会员可见
医保乙类 追溯码
原产地:安徽张恒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生产厂家:安徽张恒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包装规格:100ml
包装单位:瓶
件装量:150
中包装:1
效期:2026-11-30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Z34020037
生产厂家:安徽张恒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包装单位:瓶
药品规格:100ml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34020037
件 装 量:150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强力枇杷露
商品名称:强力枇杷露(恒春)
【规格】105ml
【主要成份】枇杷叶、罂粟壳、百部、白前、桑白皮、桔梗、薄荷脑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淡棕色澄清液体;气香、味甜。
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养阴敛肺,止咳祛痰。用于支气管炎咳嗽。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一次15毫升,一日3次。
【禁忌】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禁用;糖尿病患者禁服恒春强力枇杷露。
【注意事项】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不宜在服恒春强力枇杷露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3.有支
气管扩张、肺脓疡、肺心病、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。4.本品不宜长期服用,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
应去医院就诊。5.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
。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8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9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恒春强力
枇杷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藏】密封。
【有效期】24个月。
【生产厂家】芜湖张恒春药业有限公司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340200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