板蓝根颗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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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产地: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生产厂家: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包装规格:10g*20袋
包装单位:包
件装量:50
中包装:1
效期:2024-12-31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Z42020114
生产厂家: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包装单位:包
药品规格:10g*20袋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2020114
件 装 量:50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板蓝根颗粒
商品名称:板蓝根颗粒(安药)
拼音全码:BanLanGenKeLi(AnYao)
【主要成份】 板蓝根。
【适应症/功能主治】 清热解毒,凉血利咽。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、口咽干燥;急性扁桃体炎腮腺炎上述证候者。
【规格型号】 10g*20袋
【用法用量】 开水冲服。一次半袋~1袋(含蔗糖),一日3~4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 尚不明确
【禁 忌】 尚不明确
【注意事项】 1. 忌烟酒、辛辣、鱼腥食物。 2.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.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4. 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、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5.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。 6.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7.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.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9.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0.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1.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有 效 期】 24 月
【批准文号】 国药准字Z42020114
【生产企业】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尚不明确1. 忌烟酒、辛辣、鱼腥食物。 2.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.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4. 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、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5.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。 6.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7.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.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9.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0.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1.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尚不明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