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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寒感冒颗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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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产地: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
生产厂家: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
包装规格:8g*10袋

包装单位:盒

件装量:100

中包装:1

效期:2025-02-28
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Z440215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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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生产厂家: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
    包装单位:盒

    药品规格:8g*10袋

   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4021522

    件 装 量:100

  • 【产品名称】风寒感冒颗粒

    【规格】8g*10袋

    【主要成份】麻黄、葛根、紫苏叶、防风、桂枝、白芷、陈皮、苦杏仁、桔梗、甘草、干姜。辅料为蔗糖、糊精。

    【性状】本品为棕褐色颗粒;气芳香,味甘、微苦。

    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

    风寒感冒颗粒解表发汗,疏风散寒。用于风寒感冒,发热,头痛,恶寒,无汗,咳嗽,鼻塞,流清涕。

    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一次1袋,一日3次。

    【注意事项】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不宜在服风寒感冒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3.风热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发热重,微恶风,有汗,口渴,鼻流浊涕,咽喉红肿热痛,咳吐黄痰。4.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、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,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.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,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。6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小儿、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风寒感冒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 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  【贮藏】密封。

    【有效期】36个月。

    【生产厂家】广东恒诚制药有限公司

   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440215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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