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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儿咳喘灵颗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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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产地: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

生产厂家: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

包装规格:2g*8袋

包装单位:盒

件装量:200

中包装:1

效期2025-04-30
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Z350200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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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生产厂家: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

    包装单位:盒

    药品规格:2g*8袋

   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35020048

    件 装 量:200

  • 【产品名称】小儿咳喘灵颗粒

    【规格】2g*8袋

    【适应症】宣肺、清热,止咳、祛痰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。

    【用法用量】开水冲服,2岁以内一次1克,3至4岁一次1.5克,5至7岁一次2克,一日3~4次。

    【注意事项】1、忌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、不宜在服小儿咳喘灵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3、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、高血压、心脏病患儿慎用。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、本品是以清宣肺热,止咳平喘为主,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,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,若见高热痰多,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。6、咳嗽久治不愈,或频咳伴吐,应去医院就诊。7、发热体温超过38、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8、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9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10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1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2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3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小儿咳喘灵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 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  【生产厂家】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

   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350200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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