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儿咳喘灵颗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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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产地: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
生产厂家: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
包装规格:2g*8袋
包装单位:盒
件装量:200
中包装:1
效期:2025-04-30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Z35020048
生产厂家: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
包装单位:盒
药品规格:2g*8袋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35020048
件 装 量:200
【产品名称】小儿咳喘灵颗粒
【规格】2g*8袋
【适应症】宣肺、清热,止咳、祛痰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。
【用法用量】开水冲服,2岁以内一次1克,3至4岁一次1.5克,5至7岁一次2克,一日3~4次。
【注意事项】1、忌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、不宜在服小儿咳喘灵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3、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、高血压、心脏病患儿慎用。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、本品是以清宣肺热,止咳平喘为主,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,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,若见高热痰多,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。6、咳嗽久治不愈,或频咳伴吐,应去医院就诊。7、发热体温超过38、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8、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9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10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1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2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3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小儿咳喘灵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生产厂家】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350200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