风热感冒颗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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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产地: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生产厂家: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包装规格:10g*10袋
包装单位:盒
件装量:100
中包装:1
效期:2025-02-28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Z44021601
生产厂家: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包装单位:盒
药品规格:10g*10袋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4021601
件 装 量:100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风热感冒颗粒
商品名称:风热感冒颗粒
【商品名/商标】恒诚制药
【规格】10g*10袋
【主要成份】板蓝根、连翘、薄荷、牛蒡子、菊花、苦杏仁、桑枝、芦根、桑叶、六神曲、荆芥穗。辅料为蔗糖、糊精。
【性状】恒诚制药风热感冒颗粒为棕褐色颗粒;气芳香,味甘、微苦。
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疏风清热,利咽解毒。用于风热感冒,发热,有汗,鼻塞,头痛,咽痛,咳嗽,多痰。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一次1袋,一日3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。
【禁忌】尚不明确。
【注意事项】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不宜在服用恒诚制药风热感冒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鼻塞流清涕,口不渴,咳吐稀白痰。4.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、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,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.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,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。6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小儿、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7.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。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恒诚制药风热感冒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藏】密封,防潮。
【有效期】24个月。
【生产厂家】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44021601